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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可以担任辩护人

作者:杜韬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8次举报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的人有:

(1)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

(2)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

(3)没有行为能力的人;

(4)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

(5)法院的陪审人员;

(6)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的人;

(7)非本国国籍的或者无国籍的人。

律师补充:

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或者经法院指定,为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而依法向其提供法律帮助的人。辩护人的责任在于,为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在遇到危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情势下,辩护人也不能一意孤行刻意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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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韬律师,毕业于江西警察学院,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为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杜韬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8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