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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发布者:花璐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1946人看过

在我国有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叫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那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整个刑事诉讼阶段都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分为申请法律援助和强制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指的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和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强制法律援助指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案件,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判处无期或者是死刑的,这种情况国家要强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那么如果当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审查,当事人并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没有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其实这个时候大家也不用着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援助中心还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设置了派驻的值班律师,如果法律援助中心没有指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辩护,那么应当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也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可以看出值班律师并不同于辩护人,在实践中他们两者发挥的作用也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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