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下大雪,小明考虑到路况不好,为了赶上一场重要的公司会议,他提前出门了。小明感到非常沮丧和委屈。那么,公司扣除小明一天工资的做法合理吗?? 下雪天交通拥堵,导致迟到被扣工资是否合理?首先,要界定是否为不可抗力。正常降雪天气,在法律上难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下雪天路滑难走的确是事实,但下雪能否为迟到免责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员工不能因为下雪就拥有迟到的豁免权。如果因大雪持续引发雪灾,导致出行困难影响了绝大多数市民,致使大部分员工都上班迟到,则说明此次降雪超出了一般人可预防可避免可克服的范围,此情况下,上班迟到不应扣工资。雪天路滑,有人说,上班路上受伤肯定是工伤啊,这个还真不一定,不是所有上班路上发生的伤害都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也就是说,雨雪天,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事故,并且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本次事故中,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而上下班途中的个人单方事故或无责任认定的,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就没有任何保障吗?其实不然,职工仍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工资等仍有相应的保障;如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则由单位承担职工全部的医疗费损失。一般而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处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因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职工系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因此,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包括厂区、车间、工作区域内的过道、食堂、卫生间、停车场等场所),由于雪天路滑不慎摔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雨雪天因公外出摔伤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雨雪天受单位安排或指派,外出办理事务摔伤的,摔伤过程中不论自己有无责任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遮挡号牌构成违规的成立要件包括主观故意性,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被雪花遮挡车牌不存在主观故意,不属于违规行为。如果车主在车辆行驶前或者停车后故意利用雪花遮挡号牌,可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建议车主在行驶前或者停车后及时处理车牌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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