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董译中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617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北京某P2P理财公司担任业务员,工作期间销售理财产品并承诺高额收益、保本保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700余万元。
董律师在当事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接受委托开始辩护,经过阅卷及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了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同时积极协调当事人完成退赃退赔以争取减轻处罚,最终促使检察机关对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不起诉处理,避免当事人因此留下案底。
2、案件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3、董律点评
P2P理财公司业务人员在平台暴雷后,一般都会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退赃退赔及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宽处理情节,应当予以争取。董律师在接受委托并了解案情后,及时和检察机关沟通了退赃退赔及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意见,检察院予以采纳,并最终对当事人作不起诉处理。
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对当事人意义重大,避免给其留下案底。
4、董律建议
刑事案件发生后,如经济条件允许,应当及时委托律师开启刑事辩护工作,这对当事人尽早取保候审及后续争取更轻的刑事处罚帮助很大。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退赃退赔及认罪认罚程序,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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