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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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诽谤如何处理

作者:徐晶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24次举报


遭到诽谤如何处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因为不小心而得罪人,然后人家就会用不好的言语攻击你,恶意对你进行诽谤,这让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格名誉造成很大的伤害,这时候我们要就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一、遭到诽谤如何处理

被诽谤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情节严重的,你可以提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二、有哪些处罚及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

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诽谤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只有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才会处理。公、检、法不会主动处理。


徐晶律师,河北腾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律师所位于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凤凰城东门底商),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北京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河北腾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1020********99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