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律师

  • 执业资质:11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张某某涉嫌盗窃罪(支付宝账户盗窃案)

发布者:张斌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141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通过登陆被害人陈某某支付宝账号,先后分多笔从被害人陈某某处民生银行卡转走现金现金29999元,随后通过陈某某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向张某某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转账3万元,并体现至陈某某建设银行卡内。

      因被告人张某某系南方人,其家属直到法院阶段才找到并委托我作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人。办案时间非常紧张,我们及时阅卷,并想办法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在法院开庭之前就取得相应的谅解书,为本案轻判打下基础。

      一审开庭时,经过多次阅卷、研究案卷,形成了最终的辩护策略,一审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建议:仓促委托,临时抱佛脚,是无数家属经常的做法,但是这么做,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给辩护律师预留了太少的办案时间,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办案都是争分夺秒。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