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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自诉严重还是公诉严重

作者:彭思伦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2次举报


一、职务侵占自诉严重还是公诉严重

  职务侵占不属于自诉案件而是公诉案件,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二者是不同的罪名。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职务侵占金额怎么确定

  职务侵占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1.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2.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一百万元以上。

  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什么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以下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1.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的:

  2.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的;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4.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等其他侵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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