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思伦律师 07:00-22:00
彭思伦律师
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
18669902040
咨询时间:07:00-22:00 服务地区

非法集资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彭思伦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72次举报


 一、非法集资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构成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特征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如何处罚

  非法集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定其他量刑情节。非法集资涉嫌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定其他量刑情节。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集资法人全责吗

  非法集资法人如果涉及到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非法集资法人是主犯,需要负主要责任。对于主犯,应当按照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彭思伦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4
  • 山东奥正律师事务所
    • 执业14年
    • 18669902040
    • 山东奥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平台积分

      3300分 (优于88.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35篇 (优于94.83%的律师)

    版权所有:彭思伦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22865 昨日访问量:25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