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思伦律师 07:00-22:00
彭思伦律师
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
18669902040
咨询时间:07:00-22:00 服务地区

出售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

作者:彭思伦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30次举报


 一、出售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

  以下标准下出售国有资产罪才立案:

  1.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2.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出售国有资产罪既遂如何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四要件: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彭思伦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4
  • 山东奥正律师事务所
    • 执业14年
    • 18669902040
    • 山东奥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平台积分

      3300分 (优于88.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35篇 (优于94.83%的律师)

    版权所有:彭思伦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22875 昨日访问量:25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