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