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可澜律师
龚可澜律师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会怎么样

作者:龚可澜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1次举报


1、他人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会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龚可澜律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博士、民商法硕士,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市湖南郴州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66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