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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交易须小心!有楼房销售员诈骗客户35.4万

发布者:王淼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347人看过

大额交易须小心!有楼房销售员诈骗客户35.4万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诈骗人俞某系一名楼房销售员,诈骗对象系8名购房者。今年5月11日,俞某来到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售楼处做销售员。在此期间,俞某因接触网络赌博,不仅把自己的积蓄全部输光了,而且还向亲友借了10多万元也全部输光。

 

嗜赌成性的俞某梦想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便想方设法筹备赌资,并把目标投向了买房客户。由于所销售的小区有些购房者在购房时并没有购买车位和储藏室,俞某便捏造谎言,向其购房客户宣称,如购买车位或储藏室提前交纳认筹金,可享受优惠且可以为其预留名额提前挑选好的位置,认筹金可直接抵房款或可以以员工内部优惠价购买车位或储藏室。

8名客户相信了俞某的说辞,并将认筹金交给了俞某,涉案款共计35.4万元。这8名客户有些是之前通过俞某购买房屋者,有些是俞某为他们提供购房的后期服务者。事后,多名客户因联系不上俞某,找售楼处询问才得知公司并没有像俞某所说的这种优惠政策,俞某也没有将钱款上交售楼处。为此,客户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俞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俞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俞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大额交易时,首先要核实对方资质、政策,并签订交易合同;进行资金交付时,要询问清楚支付方式和支付账户,保留好支付凭证。

 

来源:聊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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