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离婚纠纷)
原告:某某,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告:某某,女,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1、准予原告和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 元,直至女儿年满 18 周岁为止;
3、依法分割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和被告系同村人,于xxxx年x月经他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于xxxx年x月x日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于xxxx年x月x日在xx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于xxxx年x月x日生下女儿某某,双方结婚后,原告为了家庭和孩子,一直外出辛辛苦苦打工赚钱,而被告却不忠诚于原告,在原告外出期间与其他男性同居并保持着长期的不正当关系,双方为此发生无数次争吵,但被告依然我行我素。xxxx年农历正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至今再无任何联系、沟通或交流。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位于xx县城关镇xx街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号房产、车牌号为豫xxxx号小轿车一辆。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据为证。
原告认为,被告在与原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其他男性同居并保持着长期的不正当关系,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千零九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诸贵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任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