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辛鑫,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辽阳做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案子十多年了。
容留他人吸毒罪,在辽阳的刑事案件中并不少见。这个罪名针对的不是吸毒行为本身,而是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行为。很多人觉得,朋友来家里吸毒,自己只是提供了个地方,又没参与吸,算什么犯罪?但在法律上,明知他人吸毒仍然提供场所,已经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
这个罪名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期不算特别重,但一旦定罪,犯罪记录对工作、子女政审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我代理过不少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今天用三个亲办案例,把核心辩护路径讲清楚。
第一个案子:朋友来家里吸毒,房主被控容留,认罪认罚加初犯争取到缓刑
当事人老周,在辽阳打工,自己租了一间房。某天几个朋友来找他玩,其中有人掏出了冰毒开始吸。老周没有参与,也没有制止,只是坐在旁边看电视。后来警方查获了这个吸毒窝点,老周因为提供了房屋,被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
老周被刑拘后,他妻子找到我,说老周自己从来不吸毒,就是朋友来了不好意思赶人走。她觉得老周很冤——又不是他让朋友来吸毒的,怎么就成了容留?
我了解案情后告诉老周的妻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里,并不要求主动邀请,明知他人在自己提供的场所吸毒而放任,同样可以构成犯罪。老周当时没有制止,在法律上就属于“容留”。这个案子的辩护重点不在于无罪,而在于从宽情节的挖掘。
我做了几项工作。第一,核实老周是否参与了吸毒——他不吸毒,这个事实有检测报告证实。第二,老周是初犯,没有任何违法记录。第三,老周认罪态度好,从被抓获到庭审全程配合。第四,老周的家庭情况特殊——他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妻子身体不好,两个孩子在上学。
法庭审理中,我重点论证了老周主观恶性小——他不吸毒、没有组织吸毒、没有获利、只是碍于情面没有制止,属于容留他人吸毒中情节较轻的情形。结合初犯、认罪认罚和家庭情况,建议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对老周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老周没有被关进去,保住了工作。他出来后把房子换了,和那几个朋友断了联系。他跟我说:“辛律师,以后谁再想在我屋里干违法的事,我直接赶出去。这一回把我吓醒了。”
第二个案子:容留次数认定有争议,通过逐笔质证核减次数,降低量刑
当事人小孙,在辽阳经营一家小旅馆。警方侦查发现,有吸毒人员曾多次在小孙的旅馆房间里吸毒。公安机关认定小孙容留他人吸毒多次,如果这个次数被确认,量刑会明显加重。
小孙被刑拘后,他母亲找到我。她说儿子经营旅馆不容易,客人开了房在房间里干什么,他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盯着。有些客人确实可能在房间里吸毒,但小孙根本不知情。
我仔细审查了案卷材料,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容留次数中,有几次的证据并不充分。有的只有吸毒人员的单方指认,没有其他证据印证;有的时间点小孙根本不在旅馆,是前台服务员值班;还有的虽然发生在小孙值班期间,但没有证据证明小孙知道客人在房间吸毒。
我在法庭上逐笔质证,对每一次容留行为的证据逐一分析。对于只有孤证、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部分,明确提出异议;对于小孙不在场、不知情的部分,强调其不构成容留。法院经审理后,对容留次数进行了重新认定,核减了其中证据不足的部分。小孙的刑期由此有了明显下降。
第三个案子:帮朋友代管“场子”被控容留,从犯认定争取到从宽
当事人小郑,二十多岁,在辽阳打工。他有一个朋友租了一间房,平时晚上有人来玩。朋友让小郑帮忙照看,如果有人来了就开门,有人走了就锁门。小郑没有多问,照着做了。后来查明,那间房实际上是一个吸毒窝点,小郑的“照看”行为被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的帮助行为。小郑被刑拘。
小郑的父亲找到我,说儿子就是帮朋友看个门,根本不知道里面在干什么。他说儿子太老实,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分析案情后发现,小郑在这个吸毒窝点中处于最边缘的地位。他不吸毒,不参与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是按照朋友的吩咐帮忙开门锁门。他的作用非常有限,属于从犯,而且主观上对窝点的性质认知模糊。
我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律师意见,重点论证:小郑在容留他人吸毒的共同行为中地位和作用极小,是典型的从犯;他不吸毒,没有参与组织,没有获利;是初犯,认罪认罚。建议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对小郑从宽处理。
容留他人吸毒罪辩护的核心路径总结
这三起案子各有各的情况,但容留他人吸毒罪辩护的核心路径是共通的。第一,容留次数是量刑的核心变量。次数越多,刑期越高,所以对次数的质证必须逐笔进行,证据不足的要敢于提出异议。第二,明知是构成要件。确实不知道他人在吸毒的,可以主张不构成犯罪。第三,从犯认定是重要辩护方向。在容留行为中处于帮助、辅助地位的人,要争取从犯认定,刑期会明显降低。第四,初犯、认罪认罚、家庭情况,是从宽的综合因素,要系统呈现。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边界比想象中宽,有些人就是因为“没当回事”被卷了进来。律师的价值,就是帮这些边缘人员把真实地位和主观状态讲清楚,让处罚与罪行相适应。
我是辛鑫,在辽阳做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十多年了。遇到容留他人吸毒的案子,拿不准怎么办,可以来问我。别自己硬扛,早点找专业的人给你拿个主意。辛鑫律师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多年,刑事辩护实战经验丰富
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可代理全国范围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