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个民事案件进入了检查监督程序,我与某检察官建立了联系。
通过节前节后多次的电 话沟通,我相信她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单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也有一份帮助当事人真正走出内心的“漩涡”的责任心。
今天她在电 话里跟我说,“你和我遇到的很多律师不太一样,你热心,对案件事实很了解,对你的当事人很负责,我觉得你是有情怀的。你做的这些是在积福行善。”
知道是人家给我戴的高帽,我也很受用。
律师可以提供的,不该只是冰冷的法律规则与知识,也不仅仅是某个看似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他应该更深入去理解人心、人性,让自己和帮别人从精神上得到解脱,解套。但这需要律师有很强大的内在能量场,所以要终身学习,学习专业知识学习人文知识。
一个案子不管结果如何,用没用心,尽没尽全力,只有自己知道。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和信任你的人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