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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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追债时可以要利息吗

发布者:刘雪松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4日|分类:债权债务 |507人看过


  1、向人追债时可以要利息。但是当事人双方有约定利息的,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利息,否则视为没有利息。并且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上限,否则超过的部分认定为高利放贷,法律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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