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胡磊|时间:2020年03月25日|12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工程款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2016年8月,被告许某承接第三人卞某位于本市张湾区某地安置房工程中的防水工程后,又将其中的部分防水项目交给原告张某施工。原告张某完工后,找被告许某要工程款项,被告未给予支付,后经过多次催讨,2019年3月经过双方核算,被告在我方原告出具的清单上面确认签字,并出具借条一份认可工程款72000元。
争议点为,原告张某认为第三人卞某将防水工程交给被告施工,第三人卞某应在欠付被告许某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后原告张某索款未锅故而成诉。
经法院审理核实判决如下:
被告许某至日内支付原告张某72000元。
【律师点评】网络时代催生了很多新的支付工具,当事人双方之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平台转账产生债务,在主张权利时的关键是怎样将账户与对应的相关人联系起来,因此在交流过程中尽可能获得对方身份信息,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