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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谦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储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合资合作改制重组股权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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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伟谦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1542人看过
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则招标、投标、中标无效,据此签订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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