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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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一方失去劳动能力,另一方能否拒绝抚养?

发布者:包洋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571人看过

      答案是:否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当一方拒绝扶养失去劳动能力的配偶时,另一方可以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请有关部门调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时,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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