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刚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华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如何质证?

发布者:孙宝刚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943人看过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一)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二)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三)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四)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五)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六)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七)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八)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

(九)证人的品行可信性;

(十)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