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卫工人、建筑工人、农民工等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获得几份赔偿?
二、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可否认定工伤?
本人执业以来办理多起农民工、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劳务派遣保洁员等,在工作期间受伤或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但是维权困难,主要原因是1、可能超出法定退休年龄。2、用人单位可能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协议。3、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险,用人单位不愿意大额赔偿。
办理大量上述案件了解到实践中的客观事实:受害人提供劳动之外,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从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要服从被申请人的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多次回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期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结合本案,被告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并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应当认定原被告之间系劳动关系,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被告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与保险公司系保险合同纠纷,受害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系劳动纠纷,不是一个法律关系,可以重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