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4年8月6日,年过六旬的伤者在杭州市临平区某楼宇电梯厅正常通行时,被个体送货人员临时堆放的木板意外坠落砸中腰部,当即出现剧烈疼痛、活动受限症状,送医后诊断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于受伤后3天接受经皮后凸球囊扩张椎体成形术,住院治疗14天后出院。
2025年,经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伤者伤情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建议伤后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因送货人员、货源提供方两方就责任划分互相推诿,各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伤者遂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诉讼,委托方晶磊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案件处理。
二、案件难点
责任主体争议突出:本案涉及送货人员、货源提供方两名被告,送货人员主张其系受货源提供方雇佣、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货源提供方则主张其与送货人员系承揽关系、自身不存在定作或指示过错,两方均试图推卸责任,伤者维权存在主体认定阻碍。
赔偿标准分歧较大:伤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被告方主张其不存在误工损失,且认为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过高,同时以伤者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为由要求减轻赔偿责任,试图压低赔偿金额。
维权效率需求迫切:伤者术后仍需长期康复,且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用于后续治疗,若走完整诉讼程序周期较长,且存在判决后履行难的风险,需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高效解决纠纷。
双方曾签署过人民调解协议但金额过低,能够再次主张理赔。
三、方晶磊律师代理成果
2026年3月6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两名被告共同向伤者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合计75000元,其中送货人员负担30000元、货源提供方负担45000元,款项分5期于2026年3月至7月每月月底前支付15000元;
明确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伤者有权就全部未到期款项扣除已付部分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违约方需额外承担5000元违约金;
案件受理费838元由货源提供方全额负担,伤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各方就本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本次调解既实现了伤者的全额赔偿诉求,也通过分期支付+违约条款的设置,最大程度降低了履行风险,伤者权益得到终局性保障。
四、律师作用
固定侵权责任,破解推诿僵局:针对两名被告的责任抗辩,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事发现场监控、派出所询问笔录、卸货作业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两方共同实施危险堆放行为、均存在过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法律层面彻底否定了两方的推诿主张,为后续索赔奠定了基础。
精准举证抗辩,保障赔偿标准:针对被告提出的“退休人员无误工费”“赔偿标准过高”等抗辩,律师提交了伤者伤前实际从事家政服务的收入证明、护理人员误工损失凭证、医疗费用明细等完整证据链,结合十级伤残鉴定结论逐项论证赔偿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确认的7.5万元赔偿款完全覆盖了伤者的法定损失,其中包含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充分保障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调解方案,兼顾效率与执行:考虑到伤者希望尽快获赔的需求,律师积极与法院、被告方沟通调解方案,在保障赔偿总额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前提下,设置了分期支付的履行方式,同时明确了“逾期支付视为全部到期+额外违约金”的违约条款,既缩短了维权周期,也避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执行难问题.
方晶磊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