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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翔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首开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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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翔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282人看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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