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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翔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首开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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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翔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9日|分类:拆迁安置 |352人看过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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