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鹏律师 00:00-23:59
万鹏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52363305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故意伤害罪

作者:万鹏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49次举报


故意伤害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已失效)

二、以牟利为目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方法粗野,伤害妇女身体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伤害罪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暴力致人伤残,从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二、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从重。(《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三、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被监管人员致伤残,从重。(《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万鹏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0
  • 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
    • 执业10年
    • 18523633058
    • 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56.6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4次 (优于95.1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5.1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0913分 (优于98.4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5篇 (优于99.99%的律师)

    版权所有:万鹏律师IP属地:重庆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13766 昨日访问量:86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