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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天价”看车费 与抢劫何异?

发布者:陈平凡团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2706人看过

11月11日晚,司机闻先生从南京运送货物前往包头,由于货物超宽2.1米且无超限运输证,在北京北六环辅路附近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下。24日,闻先生办理好超限运输证取车时,被要求交5万余元的看车费。25日,首发集团安畅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缴费不能取车。(11月26日《京华时报》)

  车被扣在那儿,是要有人看着,免得被“偷”走了,但由此产生的看车费,在我们的想象中,应该是不高的,但这么想,显然是过于天真了,在天价拖车费的刺激下,天价看车费产生了,被扣13天,竟然需要5万余元看车费,这与强盗抢劫有何区别?

  据说,看车费包括人工费、出车费、管理费等,依据物价部门定价,单笔工作量费用为516.98元。12日至16日的5天中,日夜有一辆车看护,每天3趟班,产生15个工作量;17日至24日8天,则每天白天3辆车、夜里4辆车看护,产生84个工作量。合计99个工作量共51181.02元。如此计算,看似有路径可查,但我们只要仔细推敲一下,不难发现,其中充满着强盗逻辑。这些工作量是如何产生的?那些出车费和管理费又是如何 被物价部门定价的?当然一切都在自说自话。令人怪异的是,这看车费,还可以打折的,正如当事人所质疑的,“如果是官方定价,为什么又能打折?”

  “我出一趟车才给1万6,这么高的看车费怎么受得了?”任何人都知道天价看车费是不合理的,也充满着强卖的味道,但问题是,你不付钱,车就拿不回来。据说,当事人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而按法律的层面理解,看车公司无权留滞车辆,明显是违法的。可法律hold住天价看车费?

  据发改委工作人员称,看车费中的这几项内容不属于发改委定价范围,而是市场定价,如果消费者对价格不满意,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这是什么话?车被人家拖走,“被看护”,里面有什么市场定价的可能?既然不属于发改委的定价范围,就是非法收费,该叫停才是。其实发改委的意思就是,我不想管,也不会管。

  当监管部门袖手旁观,而法律途径却又会走得那么艰难,看起来,天价看车费是很难被hold住的。可能除了付钱,别无其它办法。

   “天价”看车费是“伪市场化”乱收费闻先生办理超限运输证,只需数十元,罚款不过2000元,但是看车费却要5万多元!如此高昂的看车费用堪称“天价”,与公众早已熟知的“天价”拖车费有一比。当然,屡屡遭到媒体曝光的各地“天价”拖车费,已被证明是企业乱收费,往往是拖车企业与路政管理部门勾搭,捆绑成利益链条后,垄断该路段救援拖车业务,从而漫天要价。那么,所谓的“天价”看车费又是怎样的呢?

  安畅分公司及其母公司首发集团都属于企业性质,只有经营服务业务,却没有处罚权利,本就无权扣押或滞留车辆,那么代为看守车辆就属于提供市场化服务,需要遵循自愿交易原则。而即为市场化服务,就应该有多个企业主体自由竞争,从而形成市场化价格,否则就会造成市场垄断,价格自然要超出正常水平。从本案报道来看,并未出现其它企业可供闻先生选择,那么,首发安畅分公司是否在看守车辆这项服务上构成垄断,造成不公平竞争呢?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更何况,即便闻先生同意由首发安畅分公司代为看管车辆,却没有在事先告知所需看车费用,而事后又强行索要高价收费,显然违背了自愿、公开、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属于带有强迫性质的乱收费。因此,北京市发改委对此事的表态存在问题,不能再用市场价格来解释“天价”看车费,而是要介入调查其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是否有不合理、违法的地方。

  “天价”看车费与“天价”拖车费一样,都是超出常理、令人匪夷所思的乱收费,它们乃是垄断和权力之间的媾和物。明里打着市场行为的旗号,实际上是披着行政权力的马甲捞钱。它们搅乱了市场的正常交易,通过排斥竞争者的做法垄断市场,使市场服务变成强迫收费,扭曲了真实的市场价格,从而抬高物流费用,并间接影响到社会流通成本。对于这种“伪市场化”的乱收费,必须加以清理,割断行政与垄断之间的瓜葛,引进多元竞争主体,提供多样化的优质市场服务,使其真正形成自由市场化价格。

长沙律师陈平凡摘入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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