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常说,少年审判很特殊,惩罚不是目的,关键是要引导这些孩子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9年来,她秉持这些理念,在长期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三个不开庭”,指的是对案件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三个不轻易”,指的是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三个不松手”,指的是入监后延伸帮教不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引自《中国法院网》2011年11月7日)
今天打开法院网,读到了詹红荔法官的事迹,特别感人的是她的“三三九不工作法”,让人感受到一位女法官细致入微的天生品行,更有感于她宽厚仁慈的后天之德。我知道,法官与女性的结合,使之爱的人生哲学得到了最好的诠释,而法治精神也予以弘扬。
人之生命生生不息,是爱让生命延续,也是爱让人类更加团结,詹法官践行者自己爱的哲学,用自己的爱心,做着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感化工作。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上都不成熟,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且具有叛逆思维,这时候,对未成年人来说,犯罪后意味着贴上了“坏孩子”的标签,假如仅仅强调惩罚,那么他们可能会感受不到人间柔情,心态进一步扭曲,就不会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詹法官的工作法,始终把“爱”作为“起点”,让失足少年能感受到“爱”的真谛,明白做人的道理。“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忽施于人,伤害他人就会付出代价,只有“爱”才能既不伤害他人,也可保护自己。这种工作方法,不仅可能使冰融于水,让知足少年迷途知返,而且可以让世界充满温情,让爱的哲学在人际间传递,促进社会的和谐。
另外,作为法官,她并没有违背法律原则,而是更高层次弘扬发的精神。法律,这两个字,自古以来就不仅代表刚性,一种对犯罪后的惩罚,还包含一种水之含义,“从去从水”,正如“法者,平之如水”,法不仅仅如水之均匀,更有如水之柔性,在于顺其自然,因势利导,做到刚柔相济,疏胜于堵。詹法官正是这种法治精神的弘扬者,因为对于罪犯特别是未成年犯而言,其犯罪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是主观恶性一般较轻,更何况中国历来就有爱惜子孙后代的传统,具备宽厚仁慈的品行,对于未成年犯而言,惩罚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实施教育感化,让其获得做人的道理,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及给他人、社会带来的危害,从而引导他们走出犯罪的泥潭。
行动是精神的诠释,詹法官把工作做得如此细致,把未成年人审判看得如此重要,其行为不仅仅是女性法官性格的反映,更是在传递一种爱的哲学,弘扬一种法治精神!
来源: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