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施云峰律师受湖南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的聘请,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内蒙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赔偿损失支付工程款7426859元及利息 1263308元(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08年8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10年10月31日),两项合计8690167元;退还履约保证金15530000元及利息2641653元(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08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10年10月31日),两项合计18171653元;裁决两被申请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22246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