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潮兵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14日 6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因为该案证据较为扎实,又是人赃俱获,被告人对事实也是供认不讳。所以我作为辩护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主要针对量刑做辩护。辩护人提出:1、被告人非法持有麻古82.8克,该毒品含量低,应按1:2的比例折算,被告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为41.4克+6.68克=48.08克,低于50克。2、在被告人及其妻住处查获的毒品,因其妻也吸食毒品,不能全部认定系被告人非法持有。3、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据此,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对辩护人的意见经查属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该案作为数罪,最终判处的刑罚还不算高,取得了辩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