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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包括什么行为

作者:朱帅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5次举报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包括什么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一、开设经营赌场。

二、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律师补充: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法律法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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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帅律师是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电话15255267283,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现为中华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蚌埠
  • 执业单位: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40320********5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