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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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责任田,为啥自己做不了主?

发布者:金鹏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23日 74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1995年前后,某网络通信公司为了响应国家“村村通工程”,在当地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安排下,将其网络通信架线杆架在了张某某的责任田内,事后,张某某在该责任田内从事养殖业,以养猪为生,但是由于责任田内存在前后两处通信架线杆,导致其猪舍无法扩建,养猪规模收到了限制,且从事其他种植业也成本过大,在找网络通信公司协商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网络通信公司限期内将该架线杆迁出其地表,最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个人点评:本案中代理律师代理的是网络通信公司,最终经过与法院法官沟通,主审法官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当事人往往想不明白,想不通,明明该责任田已经承包到户,属于自己的承包地,为啥自己作不了主,网络通信电线杆就在地里,影响了收益,为啥就不能移杆。其实,不论从事法律工作,还是日常生活,我们都应心存大局,要有集体意识。该网络通信架线杆,本质上属于公共设施,服务的是广大百姓,且其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网络格局,牵一发动全身,其服务的是附近的村民,移杆成本过大,且势必造成大面积的停电,停网,影响公众利益。

       律师意见:在大多数时候,发生纠纷之后,由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难免会陷入一种思维定式,形成一种惯性思维,自己跟自己较劲。回到本案,包括主审法官在内,都在一直劝对方,上诉人,在给做工作,希望能够调解处理,或者要求部分损害赔偿,但是张某某,一味坚持要求移杆,以满足小我,牺牲大我,最终,法院经过二审终审及再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驳回其诉讼请求。

金鹏律师(电话13546593104),2012年毕业于运城学院政法系,在校期间通过司法考试,现为山西久匠律师事务所合伙...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运城
  • 执业单位:山西久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820********88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