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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5年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发布者:冉兵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12543人看过

根据《2013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参考的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年

人均工资16655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32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年

人均工资4089元/年

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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