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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法而无效,不影响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达成的结算协议的效力

发布者:包健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622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而无效,但双方达成的结算协议,属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对于既存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理,不应当扩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果导致当事人利益失衡,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故结算协议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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