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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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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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某与王某继承纠纷一案

发布者:包健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6日|分类:继承 |24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被继承人王某某死亡。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母亲郑某、配偶聂某某、女儿王某、继子聂某。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出租车一辆。聂某某、郑某表示自愿放弃车辆的继承权。聂某与王某达成了遗产分割的协议,约定由王某向聂某支付人民币18万元后出租车归王某所有。协议签订后,王某只向聂某支付了2.5万元,剩余的15.5万元则拒不支付,聂某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中,争议的车辆系被继承人王某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聂某及王某在继承人聂某某、郑某均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秉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达成了遗产分割的协议,故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王某未将剩余15.5万元支付给聂某,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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