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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发布者:张恒伟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273人看过

现在社会上一些夫妻对婚姻的态度与以前不同,离婚也变得更加随意,有些夫妻属于协议离婚,达成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所谓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程序简易、便捷;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诉讼,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

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这么简单的,有着各种各样的意外,很多时候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但离婚证又未办理下来,一方想要确定下来,又怕对方变卦,这种时候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和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这个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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