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天津市民存在一个误区:“继承遗产只享受权利,不用承担债务”。事实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不懂债务处理规则,很可能继承遗产后,还要承担额外的债务,得不偿失。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专注婚姻家事及遗产继承领域15年,熟悉天津本地司法实践,在遗产继承债务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帮助当事人厘清债务责任,规避债务风险,确保继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团队熟悉各区法院对遗产债务案件的审判倾向,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债务处理方案。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曾有一位当事人,继承了父亲留下的房产和存款,却发现父亲生前欠下巨额债务,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全部债务。当事人陷入困境,找到天津坻京董桂彬律师团队后,律师梳理遗产明细和债务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助当事人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免除了额外的债务责任。
董桂彬律师团队能协助当事人全面梳理被继承人的债务,区分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确认债务的真实性和金额,同时清点遗产价值,合理划分债务清偿比例。团队建立了标准化办案流程,从债务核实、遗产清点到债务清偿,全程专人跟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天津专业的婚姻家事律所,坻京律所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帮助当事人规避遗产继承中的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