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永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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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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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地址位置广州市荔湾区刑事辩护律师

发布者:霍永辉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8日|分类:法律顾问 |920人看过

   霍永辉律师(15989280974)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西洲北路185号坐公交到到西槎电器城站下,走300米即到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在进行刑事拘留前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相关的《呈请拘留报告书》说明案件的情况和需要拘留的原因,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由相关得公安干警实施拘留。在进行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当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由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进行拘留后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询问。

  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的3日内,应当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天进行提请,但是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时间仍然是7天。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案件疑难复杂。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又逃跑到外市县的,最长的提请批捕时间为30天,也就是说在拘留后的30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即可,而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的时间依然为7天。所以不难看出,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在这37天内家属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但是律师可以会见,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律师会见时派员在场。会见时可以为被拘留人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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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霍永辉律师:1598928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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