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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家林律师
执业资质:1360119**********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拆迁安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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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龚家林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5日|分类:合同审查 |482人看过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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