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律并不禁止一个人同时与多家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在给哪家单位提供劳动时受伤,哪家单位就是工伤责任主体。
举例:甲和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因为A公司停工停产,甲被放长假,A公司还一直给甲交纳着社保。甲为了生计来到B公司上班,由于甲已经有社保账户了,B也没有办法在同一个城市给甲再行开户缴费。甲在B公司上班时发生工伤,能协商去让A公司给报工伤保险吗?
现实中肯定有这么办的,但是,这是违法的。如果A公司配合拿到社保相应赔偿,这个事情涉及刑事犯罪的!
李晶律师
首先,法律并不禁止一个人同时与多家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在给哪家单位提供劳动时受伤,哪家单位就是工伤责任主体。
举例:甲和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因为A公司停工停产,甲被放长假,A公司还一直给甲交纳着社保。甲为了生计来到B公司上班,由于甲已经有社保账户了,B也没有办法在同一个城市给甲再行开户缴费。甲在B公司上班时发生工伤,能协商去让A公司给报工伤保险吗?
现实中肯定有这么办的,但是,这是违法的。如果A公司配合拿到社保相应赔偿,这个事情涉及刑事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