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琳琳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15日 52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起诉书指控,2018年10月25日7时许,在某县交通运证执法人员董X等人,依法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被告人驾驶红色蒙D×××××大型货车拒不配合检查,谩骂运政执法人员,强行驾车掉头时将执法人员董X轧伤。后经鉴定,董X损伤属重伤二级,伤残十级。
如果行为人在妨害公务的时候,致人重伤的,是要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量刑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律师在介入以后,积极研究案件情况,结合被告人、受害方具体情况,积极和办案单位沟通,通过有效的辩护方案,使得被告人最终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辩护,最终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