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辉律师
李亚辉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许昌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集资诈骗中的中间人如何定罪

作者:李亚辉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14次举报


集资诈骗中的中间人如何定罪

来源:华律网整理                               

集资诈骗中的中间人如果对集资诈骗行为不知情,那么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集资诈骗知情仍参与,且集资诈骗数额较大,那么构成集资诈骗罪,按照其在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一、集资诈骗中的中间人如何定罪

1、集资诈骗中的中间人如果对集资诈骗行为不知情,那么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集资诈骗知情仍参与,且集资诈骗数额较大,那么构成集资诈骗罪,按照其在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中间人单独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如乙以自己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而以更高利息放贷予甲,以赚取利息差,则中间人乙独立于甲之外单独构成犯罪,此种情形有三:

1、乙只是吸金转贷,并无挥霍、截留行为,按承诺支付下线本息,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乙在吸金过程中,将部分吸收的资金用于挥霍或者截留隐匿、占为已有,最终造成下线资金亏空,此时其主观故意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其应定集资诈骗罪;

3、在甲将资金返还给中间人乙时,乙私自截留、占为已有,不再返还给自己的下线,此时其主观故意亦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其应定集资诈骗罪。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的中间人通过宣传非法集资来牟利是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但是,由于犯罪人数众多,所以会根据特定的情形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所以,总而言之,由于犯罪的情形不同,中间人可能和上线共同构成犯罪,也可能单独构成犯罪,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中间人不构成犯罪。


李亚辉律师,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许昌
  • 执业单位: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020********2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