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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军律师
执业资质:1510120**********
执业机构: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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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邓小军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9日|分类:法律顾问 |1167人看过
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应符合一下条件1、被执行人没有金钱给付能力2、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3、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4、执行标的拍卖或变卖非必经程序5、标的物的作价须双方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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