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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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在本地法院对北大方正公司提起方正字体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著作权)纠纷案件

发布者:胡少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2955人看过

   壹网网络公司诉北大方正公司方正字体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12年10月1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案号是(2012)穗越法知民初字第1122号。

   上述案件,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定于2012年11月27日下午14点15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第302法庭开庭审理。

   由于北大方正公司对方正字体是否享有著作权一直存在争议,而且目前在国内有大量企业或事业单位都被北大方正公司指控侵犯其方正字体著作权,所以本案特别有探讨的价值。

   三环知识产权胡少波律师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非常欢迎对上述案件有兴趣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参与上述案件的探讨,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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