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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罪行极其严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9年11月30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631次举报

【审判规则】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为了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将之自此地运往彼地。据此,可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符合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行为人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的,因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关  词】

刑事 运输毒品 死刑复核 刑事责任能力 非法利益 犯罪目的 明知 客观方面 管理制度 构成要件 数量巨大 社会危害 死刑立即执行

【基本案情】

为牟取利益,XX(另案处理)经商量后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云南省瑞丽市接取毒品。二人到达指定地点并取到毒品后,准备将该毒品运往云南省盈江县。X等人驾车将毒品欲运至云南省盈江县的途中,途径云南省陇川县境内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对X等人及车辆进行搜查,最后在该车座位后面发现一编织袋,在编织袋中查获鸦片376.7克、甲基苯丙胺175.8克、海洛因18 990.5克。

公诉机关遂以X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行为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为毒品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将之自此地运至彼地,且数额巨大,应否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审判结果】

法院判决:X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

宣判后,原审法院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运输毒品罪判处X死刑。

【审判规则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结合刑法理论,所谓运输毒品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本案中,X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为了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对明知是毒品的物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客观上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因X在运输毒品的途中被抓获后,公安机关查获其运输的鸦片有376.7克、甲基苯丙胺有175.8克、海洛因有18 990.5克,故根据刑法的上述规定,应认定X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进行严惩。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法律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51日生效)将《刑法》修改,本案例适用的第三百四十七条内容没有变更。

【法律文书】

拘留通知书 逮捕决定书 起诉意见书 刑事起诉状 公诉意见书 辩护词 刑事答辩状 刑事上诉状 刑事一审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

【效力与冲突规避】

指导性案例 有效 参照适用

 

X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案

 

【案例信息】

【中  码】刑法总则·刑罚体系·主刑·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客观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G1101050105089)

【罪    名】 死刑复核

【权威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201041日)

【检索码】 P1522+++++++++++0809B

【审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 复核程序

【公诉机关】 XX人民检察院

【被  人】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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