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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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北京首例盗窃共享汽车案件宣判,“霸占”共享汽车获刑3年3个月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7年12月26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421次举报

18岁的鲍某是望京某小区的保安,今年5月10日中午,鲍某在小区附近发现一辆奔驰Smart共享汽车车窗没有关好。鲍某萌生了将车辆偷来自己使用的想法。据鲍某交代,副驾驶位置没有关好车窗,他把手伸入车内将车门打开,随后将车辆开至京密路边的一处空地。他还将车身上的二维码抠掉,用壁纸刀将栓钥匙的钢丝割断,将钥匙随身携带。之后的3天,鲍某多次驾驶该车辆至朝阳、通州、海淀等地。


鲍某占有的车辆系北京途歌科技有却限公司投放。据途歌公司介绍,公司在5月10日傍晚,发现该车辆属于非运营状态,GPS显示车辆一直在移动,公司判断有人在使用该车,车辆可能被盗。为挽回损失,公司安排工作人员查找该车下落。5月13日,工作人员发现该车辆又在移动,位置在香山路附近延五环向东行驶,最终工作人员在保利中央公园外空场处找到该车并当场抓获鲍某,随即报警。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7.8万元。


庭审期间,鲍某辩称自己并没有盗窃的故意,只想短期使用车辆。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汽车作为一种共享物,车外的二维码标志以及固定在车内的钥匙是其经营者能够在他人使用时管理、控制该车的重要条件。鲍某在作为非正常用户进入该车后,割掉钢丝绳取走车钥匙、撕掉二维码并将该车转移位置的行为已经切断该车与经营者的正常联系,其以秘密手段将车辆据为己有的意图明显,故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鉴于本案赃物已起获并发还,故对鲍某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鲍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金3千元。一审宣判后,鲍某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来源于网络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