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惩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一)基本案情
李某是知名民营互联网公司---网易公司游戏运营部初级查盗专员,与网易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不得擅自利用权限账号查询、获取和使用游戏用户后台数据。2012年5月10日至2013年7月22日期间,李某在上班期间多次违反该保密义务,使用其权限账号擅自进入游戏数据中心查询游戏用户后台数据,获取游戏用户所出售的“未鉴定”游戏装备数值属性,然后利用其控制的游戏账户以低价购买该游戏用户出售的“未鉴定”装备,之后使用游戏道具“鉴定”为高数值属性的游戏装备,再以高价卖出该“已鉴定”装备,从中非法牟利。
(二)裁判结果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保密协议和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并从中牟利,给网易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退赔网易公司的经济损失2174400.18元。
(三)典型意义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商业秘密外泄,不仅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而且会使同行业间产生不正当竞争。网易公司是全国知名的互联网企业,系新型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对于推进我国信息技术进步有着重要意义。李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网易公司利益,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刑罚处罚,法院的判决有效维护了网易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网络信息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