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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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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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劳动争议相关案例五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4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250次举报

未签订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祝某于2016年3月28日进入滨江区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从事前端开发一职至2016年9月26日,约定基本工资为3000元,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上调基本工资为3500元。申请人从任职开始至离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案情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仲裁委遂裁决该公司支付祝某2016年4月28日至9月26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之差额16149.3元。

一句话提醒:


劳动合同签订很重要,不然要付“冤枉”钱!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