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采砂破坏天然屏障
蓬莱市登州镇某村村北有一处浅滩,浅滩构成一道天然屏障,使村里免遭各种风浪的侵袭。自1986年至1991年长岛某海运公司的采砂船在该浅滩采砂,使该村岸边的沙滩变窄、消失,海浪逐渐侵蚀海岸,造成村民民房倒塌。为鉴定损失原因,村委会聘请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的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造成海岸侵蚀的主要原因是海上浅滩采砂。村委会据此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运公司赔偿土地损失430万元,并要求赔偿护岸工程费650万元。海运公司在诉讼中否认自己的责任。青岛海事法院审理期间,聘请了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对相关报告的科学性进行了鉴定。
青岛海事法院认为,村委会提供的专家报告“实测数据较多,论述与分析较全面”,结论较为客观。法院据此判决海运公司赔偿村委会因海岸侵蚀造成的土地损失94.5万元,并补偿其护岸费用155.98万元。省高院维持上述判决。
雾天作业,两船相撞,一船逃逸;浅滩采砂,破坏村民天然屏障;渔船上打工,受伤求偿……昨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全省十大典型海事海商案例,一审法院均为青岛海事法院。据了解,山东高院自1984年开展海事海商审判工作,至今已有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