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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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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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网络购物诉起纠纷管辖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7年01月23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241次举报
基本案情
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苏宁易购网站的运营方,孙丁丁因其在苏宁易购网站购买苏宁自营的彩色激光打印机产生纠纷,因收货地位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辖区,孙丁丁以苏宁公司为被告向张家港法院提起诉讼。苏宁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孙丁丁在苏宁易购网站注册用户时,点击同意苏宁公司提供的《苏宁易购网站会员章程》及网站规则,而《苏宁易购网站会员章程》第十三条约定“若您和苏宁易购就会员章程的订立和履行等事宜产生争议的,您和苏宁易购均一致同意将相关争议提交苏宁易购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相应级别的法院管辖”(该部分字体加黑),苏宁公司主张该案应移送至苏宁公司所在地法院审理。张家港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的该条款并非显而易见,不足以认定苏宁公司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孙丁丁注意,该协议管辖条款对孙丁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裁定驳回苏宁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
典型意义
经营者有义务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管辖权条款的存在。但常见的情况是网站会员章程或网站规则中出现大量加黑条款,甚至加黑条款的数量占到所有条款的一半,导致字体加黑方式的提醒功能明显降低,消费者难以注意到其中的管辖权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管辖利益。由于网络购物平台涉及众多消费者,本案裁判结果对于保护广大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管辖利益具有典型意义。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