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杰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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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三

作者:杜杰锋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9日分类:以案说法浏览:375次举报
2017-01-19

陈x翔贩卖毒品案

——从严打击利用网络贩卖毒品犯罪

(一)基本案情:201578月间,被告人陈x翔采用在其建立的QQ群内发布贩卖毒品信息,然后通过快递邮寄毒品、支付宝转账支付毒资的方式,先后2次向魏银根贩卖毒品,计贩卖甲基苯丙胺约11克。后陈x翔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住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92.09克。

(二)裁判结果: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于20164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x翔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克,又被查获甲基苯丙胺92.09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案件评析:本案被告人陈x翔利用QQ发布信息、通过支付宝收取毒资、通过快递邮寄毒品,从发布信息、收取毒资到交付毒品都采用了新型网络贩毒方式。相比于传统毒品犯罪方式,利用网络贩毒具有灵活简便、跨地域、成本低、取证难等特点,隐蔽性更强、波及范围更广,危害十分严重。对此类毒品犯罪活动应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网络的监管,鼓励网民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不断消减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


现执业于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从事刑事方面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累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河北百创律师事务所
1130120********7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